【领导讲话稿】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合集三篇)
讲话,是指说话;发言;谈话,或者指演说和普及性的著作体裁。以下是懂先生小编整理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合集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
为有序清理、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根据《邢台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冀建城管函[20**]108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邢政办字[20**]70号文件相关要求,以净化美化城市城容环境为目标,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清除违规户外广告,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彻底消除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并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二、整治范围 内丘县城区,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街、幸福街、朝阳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 三、整治内容 (一)楼顶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顶部广告,招牌标识设置。 (二)墙体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全面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以及随意设置、张贴、悬挂的各类布幅,条幅、标语等。 (三)不规则门头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原则上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设置位置原则。清除二道牌匾、落地灯箱、电子显示屏广告等。 (四)招贴广告。禁止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招贴式小广告。对沿街散发小广告的,发现一起、扣缴一起。 四、责任分工 (一)广告科负责: 1、负责拆除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包括:墙体广告、围挡广告、楼顶广告、灯杆广告、单体塔式广告)。 2、负责县城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和安全管理。对破损或有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调查登记,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并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 (二)执法队负责:负责管辖街道临街商业门店门头牌匾审批管理和违规牌匾治理;负责临街商业门店墙体、橱窗、玻璃门上张贴小广告、宣传品的清理和整治工作;负责乱挂条幅、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宣传品清理整治工作。 (三)绿化科负责:拆除城区内公园内、绿化带内不规则牌匾和条幅。 五、工作要求 按照"一店一牌、整洁有序"的原则,对城市广告牌匾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合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逐街逐店开展门头牌匾集中整治行动,在20**年9月20日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违规广告治理。 六、完成时限 楼顶广告: (一)8月31日之前完成拆除胜利路、联通公司和扁鹊大道移动公司楼顶广告。 (二)9月5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红叶布艺和邢瓷大街网通公司楼顶广告。 (三)9月18日之前完成拆除康庄路家乐园大卖场、扁鹊大道手机美容店、宏业通讯、平安大街中国电信、康庄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北角、邢瓷大街小艺花坊、鹊山医院南侧楼顶广告。 墙体广告: (一)9月10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书香府邸墙体广告。 (二)9月15日之前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服务楼对面和扁鹊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墙体广告。 不规则门头牌匾: (一)8月26日-31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二)9月1日-7日完成拆除邢瓷大街、平安大街、胜利西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三)9月7日-15日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东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四)9月1日-15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107国道绿地内广告牌匾。 招贴广告: 9月20日之前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的招贴广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整治责任,精心部署,创新举措,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整洽氛圄。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及时核查处置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加强工作保障。要坚持依法整治,切实做到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采取提前公示、宣传教育、通知整改、曝光整改等方式敦促业主自行整改,特别是对采取强制整改措施的,认真儆好劝导疏解工作,完整保存抗法音像、视频资料,保证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做到风险可控,防范为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支队《XX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夺标竞赛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不断创新法制工作机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大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部、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使大队和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警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创建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大队将于4月底下发《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实施方案》,从XX至XX年,大队将参加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大队、中队、车管(分)所建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交通民警(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民警)评为执法标兵,为大队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大队已申报的示范单位为:大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天星中队、玉碗派出所。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的经验及典型,树立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二)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总队XX年交管工作要点和市局、支队工作要求,一是事故中队要加大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化解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积案,力争案结事了。二是事故中队要积极会同司法局推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力争在今年建成人民调解室。 (三)组织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XX年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大队要把教育培训贯穿全年规范执法工作始终,一是要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为主题,集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教育民警正确处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二是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注重培训效果。年内,支队将组织对全市各大队分管法制的大队领导和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进行1次以上业务培训,大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释义、公安部部令和工作规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和在岗学习,使民警、协管员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熟记会用,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每一环节、步骤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达到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具体方法,杜绝简单、粗暴、随意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四)积极推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和省总队、支队的部署要求,一是要认真总结统在“三考”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对执法能力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在岗学习,力争全员顺利通过执法能力等级考试。二是要通过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业务技能竞赛、岗位技能练兵等多种形式,遴选出优秀人才,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示范作用。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根据公安厅《交通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支队《XX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一是要积极配合支队开发和推广应用网上办案和网上考评,建立完善日常执法质量跟踪考评机制,督促执法制度的落实,实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大队将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排名,支队将对考评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点评、通报。大队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每季度不于1次),并将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的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支队法制科。三是事故中队要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工作,执法质量考评、接访、与其它政法机关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等工作措施,找准导致民警执法目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各方面不规范、不公正的根本性、源头性的突出问题,加以重点整改和规范,力争每年解决不少于10个突出问题,用3到5年的时间,使大部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一是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二是事故中队要进一步落实已有的执法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状况分析研判制和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使公安交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上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精神和内容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2008年11月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主体合格、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上述要求,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 在《指导意见》中具体提出了六项建设内容一是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不断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克服特权思想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坚决杜绝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始终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要通过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管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把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作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的底线,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除暴安良之志,有恪尽职守之德,有规范执法之能,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执法者。 二是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等制度,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不断提高领导 2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要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认真总结“三考”和部分地方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家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抓紧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应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执法岗位门槛,做到凡从事执法工作的民警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合格。要建立专门人才库,充分发挥专门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不适合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的,坚决调离执法岗位。要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管理,尽快出台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其单独从事执法工作。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三是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如交警纠正交通违法、治安巡逻盘查、武器警械使用、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抓紧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上、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 3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确定执法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逐步加以解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制度建设,使执法依据充分有效,各个执法领域、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动作都纳入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执法职责界定明确,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 四是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要针对当前执法行为方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围绕各警种执法的基本环节和流程,研究制定具有要点性、原则性、指导性的执法基本要求和标准,便于民警了解和掌握,指导民警正确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努力提高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执法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律赋予本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责,并分解落实到每个执法单位和每个执法岗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执法民警个人等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办案的呈报、审核、审批、执行等各个岗位、环节的责任,切实解决职权不清、责任不明、出现过错难以查究的问题。要狠抓法律制度的贯彻执行,在新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制度实施 4一段时间后,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加强经常性的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效预防不严格执行法律、不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随意执法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要以开展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活动为载体,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作为执法示范单位的必备条件,迅速掀起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潮。要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下大力气培养、创建不同层次的执法示范单位,使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身边有看得见、学得到的榜样。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执法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五是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针对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把执法质量的高低纳入对执法单位及其领导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的考评,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范围,实行平时考评、阶段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主要指标,与领导和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紧密挂钩。要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执法工作实际,明确法律审核把关的主体、确定把关的案件范围和执法环节,建立完善把关机制。要建立不同意见备案制度,将法律审核、 5案件审议中的不同意见记录在案,作为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个案执法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健全个案监督程序。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作用和法制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控告、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交办、司法机关确认以及其他机关移交的,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个案,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作出认定,并依法处理,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坚决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的责任,促使领导和民警自觉依法办事。要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公众查阅公安机关公开的执法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积极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保证执法公平、公正。要通过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使监督制约措施科学、有效,错误的执法行为得到依法、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责任得到严格追究,执法奖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六是大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执法工作信息化是实现执法规范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总 6体要求,将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要充分借助公安部开发的“执法与监督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这一有效手段,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要在公安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二)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3月公安部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为确保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公安部成立“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协调、情况掌握、综合分析等工作。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负责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安排》中提出了16项工作重点,一是深入开展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三是举办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座;四是完善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五是制定、完善执法制度;六是制定、修改立案和裁量标准;七是制定公安机关执法大纲;八是科学管理执法活动,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九是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十是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培养、创建工作;十一是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制度;十二是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过 7错责任追究制度;十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十四是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十五是逐步实现网上执法与监督;十六是积极开展网上执法服务。 (三)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2009年8月公安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中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通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全区公安机关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主体合格、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公信力增强,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法,人民群众满意。 《方案》中提出了6项工作任务,一是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规范执法主体;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六是加快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南通现场会和20**年全区公安局长会议精神,自治区公安厅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执法规范化“五项”活动。 “五项”活动的内容,一是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服务态度冷漠问题。二是规范执法制度,是指对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出台的各类执法规范 8性文件(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重点是抓好对公安部新出台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培训工作;全面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认证网上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对全区法制监督员进行年度培训。四是保障执法安全,指一线执法民警配备单警装备及执法仪、警务通等执法监控设备。询问、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审讯室等办案场所安装安全防范装置和报警、监控设备,有效保障执法安全。五是创建执法示范典型,是根据公安部及自治区公安厅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办法,培养、创建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的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示范标兵。(全区创建示范单位1个盟市级、10个旗县级、20个所队级、50个执法标兵) “五项”活动的步骤方法是从20**年4月至10月,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整个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依据方案开展具体活动,大致四个月时间,切实抓出成效。第三阶段大致用一个月时间,进行总结验收。 二、前一阶段我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贾英祥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旗县区公安局长、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充实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的力量。 (三)20**年3月1日起,市局机关各单位办理行政案件全部进行网上流转,刑事案件实行“双轨制”。截止至3月30日,全市网上流转行政案件2963起(市局47起;旗县区公安局2881起其中临河893起、五原365起、磴口102起、乌前旗839起、乌中旗373起、乌后旗73起、杭后233起、河灌分局3起)。网上流转刑事案件1872起(市局26起;旗县区公安局1846起其中临河761起、五原254起、磴口43起、乌前旗462起、乌中旗94起、乌后旗42起、杭后190起、河灌分局0起)。 法制处对市局各办案单位网上流转案件进行审核、测评,测评结果将在下周予以通报。 (四)20**年3月25日,对市局各办案单位20**年第一季度的刑事、行政案件进行测评。第一季度市局共办理刑事案件20件,刑拘30人,逮捕26人,取保45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案件15件,拘留10人,罚款13人,合并处罚23人,停业整顿9家。截止到3月25日,市局办案单位共交回行政案卷29本(其中治安支队21本、刑警支队2本、禁毒支队0本、经侦支队0本、网监支队5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河灌分局1本);刑事案件4本(其中治安支队0本、刑警支队0本、禁毒支队0 10本、经侦支队4本、网监支队0本、出入境管理处0本)。法制处现已完成行政案卷13本、刑事案件3本的测评。 (五)3月2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首期《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培训已经开始,培训由法制处、训练支队共同授课,首期参训人员109人。第二期培训班将与4月6日开课,预计参训人员110人左右。培训结束后法制处、训练支队还将采取巡回授课的方式,对全市民警进行全员轮训。 三、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五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全市公安局办案机关、基层所队要深入调研分析,认真找出本地区、本警种、本所队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找出问题成因和解决办法。 1、根据“三台合一”报警系统数据,从中按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当事人,对110接处警等方面进行回访,对110接处警的各种警情进一步规范处置行为(由指挥中心负责) 2、加强规范执法主体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民警,坚决清除出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执法主体合格。要大力加强对各类辅助人员的管理,严禁不具备人民警察主体资格人员直接从事公安执法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抓好窗口单位的执法形象,规范窗口警种的语言行为, 11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有效解决形象不佳、语言生硬、态度蛮横等问题,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重点是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交警部门路上执勤、事故现场勘察等。 (二)规范执法制度。全面清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主体的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及本地区公安机关及警种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制度。 (三)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继续按公安部要求对所有执法民警进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轮训。20**年4月6日市局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第二轮培训开始,法制处拟定于4月20日对市局机关全员民警进行培训。要通过案例教学、实战教学、信息化手段等多种形式,力求将《细则》内容融会贯通,落实到实际执法办案工作当中。二是组织民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警种地在公安厅已开通使用的“执法资格考试认证系统”网站开展网上培训和网上学习,修满学分的即进行网上模拟考试。三是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制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好法制监督员年度验证及培训工作,验证培训时间不少于二日。 (四)保障执法安全。依托和运用录音录相、视频监控等设备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正常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活动的进行,同时印证执法过程,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五)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创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标兵。4月1日出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12及评选标准。确定1个县级、5个所队、10个岗位标兵,具体部署落实到基层单位,并以警种主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具体指导的形式抓好落实,争取在全区的评选活动中我市执法办案单位能榜上有名。市局将通过开展此项活动,树立民警身边看得见、学得会、过得硬的规范执法的榜样,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存在问题 (一)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单位、警种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只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研究、部署本单位、本警种执法规范化建设,找准问题,制定措施的少,民警中存在等、靠思想,没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本职工作挂起钩来,缺少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能力。 (二)警务平台系统功能不完善,个别法律条文系统内找不到;平台运行缺少技术支持,个别案件需要删除文书或者措施时必须得从后台删除,否则案件不能流转完毕;网上形成证据材料过少,绝大部分是手工制作好材料后录入平台。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领导讲话稿】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合集三篇)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领导讲话稿 领导讲话稿范文 教师节领导讲话稿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篇2】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领导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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