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八篇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一篇】
原单位离职证明是某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出具的一份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人在原单位工作的事实和情况。作为离职证明的中心,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离职证明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这些信息是确定离职人员身份的基础,也是离职证明的基本内容之一。
其次,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原因各有不同,有些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如家庭原因、个人发展需要等;有些是由于单位原因离职,如单位关闭、裁员等。在离职证明中,应明确写出离职原因,以便离职人员能够准确了解离职的原因。
接下来,离职证明应包含离职日期和工作时间。离职日期是指离职人员最后一天在原单位工作的日期,而工作时间是指离职人员在原单位工作的总时长。这些信息对于离职人员和需要了解离职人员工作经历的单位或个人都至关重要。
同时,离职证明应包括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岗位、职务和工作内容。这些信息可以展示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对于申请新的工作或进一步发展事业非常有帮助。同时,也可以使需要查阅离职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更全面地了解离职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最后,离职证明还应包含原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单位印章。联系方式是指可以联系到原单位的电话号码、邮箱或办公地址等信息,以方便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与原单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而单位印章是证明离职证明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志,也是离职证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离职证明作为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证明,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离职原因、离职日期和工作时间、岗位职务和工作内容、原单位联系方式以及单位印章等内容。这些信息能够全面、准确地展示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情况和经历,对于离职人员的个人发展和单位或个人对其的评估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二篇】
一:你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有没有签订合同呢?新单位要的是你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否则无法证明你和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会害怕和你签合同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会出现问题。
二:跟你解释一下新单位问你要离职证明的原因:一个新员工入职,正常的手续是先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他拿着劳动合同去社会保障部门给你办理保险。若员工之前有工作经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你和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方到社会保障部门办过手续,那么你必须要有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单据,你新的单位才能给你办起来手续,尤其是保险,若你原单位的保险未停,新单位无法给你缴纳保险。
你现在的问题是若你原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其未将你的劳动合同交到社会保障所去给你办保险,那么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有可能还在你原单位,若你现在和新单位又签合同,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的话,你原单位若想告你违约就有证据了,因为你无法提供你们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据.但是!这里你的`原单位是不会敢告你的,因为他首先存在违规,他未给你缴纳保险,这就是违反xx法。不过虽然这么说,对于你新单位来说,他只凭你一面之词说是从原单位离职了,他怕冒风险,到时候劳动合同重签和交保险,万一你是骗他的,他可能保险办理时有问题,劳动合同又签了可能会有连带责任,所以他问你要确定你和原单位脱离劳动雇佣关系的证明,即离职证明,这个才能证明你们之间的确不存在任何关系,劳务,这是为你新单位给你办手续免除责任和后患。
三:失业证的办理的前提是你要有就业证,有劳动合同解除的单子,拿到社会保障部门盖上失业的章才行
2被 外 服 是一种劳动者在和外企谈判签约过程中,由于很多人不了解外服的服务宗旨和法规知识,被外服类联合外企把本该和一些能够和有人事代理权的外企直接签约的员工通过欺诈的言辞和行为变成外服的员工再派遣给外企的圈套。
具体的做法是:外企和员工谈判初期都是说外企直接招人,利用先给员工邮件英文Offer ,员工认为已经同意被外企直接录用,所以和以前的同样也会薪水很高的辞职,到外企入职并且工作几天后,让员工心理认为已经开始在外企事实工作了就是老板是老外我是外企的一员了,这种假象产生后,员工就会放松警惕,之后外企会通知员工由于体检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四金外企自己不能办,必须去和上海外服签三方劳动合同,员工去了之后才发现被欺诈,合同变成了外服是老板,资方,自己突然变成外服的员工了,先工作后来被圈进来补签被外服派遣的违背员工本意的合同。
而且外服和外企的这种软性胁迫是一种趁人之危的行为,因为如果此时不签约而去起诉诉讼的话将会因为已经辞了上一家,收入和职业没有着落,新来的这家福利待遇很不错找了好久才谈好,另外不签约自己就是失业,而且失去和这个自己看好的外企去发展。
另外看上去似乎对工资和社保四金没影响。其实不然,一旦员工和外企发生,外企可以没有任何理由把你退回去,或者编造你违纪的理由把你退回去。这个时候你去起诉外企非法解除合同,可他不是你的资方,你的老板是外服了,你告外服,外服说我没有和你解除合同,因为根据派遣法规给你一个保护低级蓝领和临时工,农民工的最低工资,很可能是10万变成1千,对于高级人才在收入水平事实上等于失业。而外企的侵权由于外服和外企还有黄浦区劳动仲裁三家合法的利用规则把外企的违法行为的追诉部分或者全部规避出去。这成为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针对外国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的漏洞,外服为了商业利益和仲裁联合起来利用这个漏洞使劳动者无法打赢官司,甚至根本不立案。而不是及时向分别的上级主管和立法部门建议和改正,有人说北京和上海的理解和执行是不一样的。
所以这个上海外服利用法律现有空子,和外企合作,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帮助外企规避风险,可以任意解除外企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从而脱离了当年外服为了保护中国劳动者不受外资企业侵权的国家机关的初衷,转化成为了获得最大商业利益而联合外资坑害中国员工的企业家管理下商业。受害员工一个人对付黑心外资,黑心中间商,和劳动仲裁完全不顾具体情况完全依据法规执行且不早日向上级反映这一漏洞会严重侵犯劳动者利益。一个员工对付内外勾结两大集团和站在企业立场上的仲裁国家机关。从而达到及时你比窦娥还冤也只能独自哭泣。这一怪现象,被称为,告不着外企现象,劳动xx法怪圈,诉讼死循环,被外服现象,被外服门,外服外企联合欺诈门。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三篇】
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朋友们,你是否经历过离职后原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致使自己的社保无法延续,并且迟迟无法入职新单位的“绝望”情形?原单位有意或无意“阻拦”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在职场中较为常见。针对上述情形,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是如何处理的。
案情概述
20xx年8月,范思妍入职智胜,任技术总监一职,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8月13日,美兰向范思妍发出《入职通知书》,邀请范思妍于20xx年9月20日到入职报到,双方约定工资税前90000元/月。
20xx年8月15日,范思妍向智胜提交《离职申请表》,称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智胜人力资源部门于8月17日审批通过范思妍的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但是,智胜一直未为范思妍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开具离职证明。
由于智盛一直未向范思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顺利入职美兰。于是,范思妍于20xx年4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智胜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配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00元。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驳回了范思妍的仲裁请求,范思妍遂向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1.关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问题
认为,范思妍与智胜的劳动关系已经于20xx年8月31日依法解除,智胜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中华人劳动xx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本案中,范思妍依据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其自20xx年9月开始未为智胜提供劳动,智胜也未向其发放劳动报酬。
综上,智胜应当依法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范思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关于经济损失问题
根据《中华人劳动xx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认为,因智盛未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其他工作,对范思妍造成了客观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美兰向范思妍发出的《入职通知》包含了职位、合同期限、薪酬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范思妍要求按照90000元/月的标准计算其损失于法有据。
故此,本院确认智胜应当赔偿范思妍工资损失540000元(90000元/月×6月)。
律师点评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没办理离职交接、员工在职期间给单位造成损失等原因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其无法入职新单位所受到的损失或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所收到的损失。
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也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您也遭到类似麻烦,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及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四篇】
新单位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是防止原单位追究新单位的责任,因为xx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接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原单位离职证明。
如果你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可以向新单位写一份说明(或保证书),说明自己与原单位属于临时用工性质,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如果新单位没有后顾之忧,估计就没问题了。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是一年,不知道你的时间过了没有,申请原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同时需支付滞纳金和经济补偿金
2)新单位要离职证明原件,用途是什么?若是算年休假,最近单位即可。
1)没上保险的,你只需证明你们存在劳动关系即可以,工作证,工资条,劳动合同都能证明,至于将来申请劳动仲裁补缴多少,一般是有一个法定水平,不需要你花太多心思的
2)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工资双倍补偿
以上的仲裁申请你只需证明你与违法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在职时间有多久就可以了,其它的社保没缴纳,合同没签订,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离职证明格式《离职证明的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LOGO——宣传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五篇】
最近,某通薪粉宝宝本想趁着跳槽季节换个环境,结果没想到原“拒开”离职证明,现在已闹得不可开交。更让他烦躁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 “ 离职证明 ”,新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着新的工作就要 “ 泡汤 ” 了。
其实,这些跳槽的员工我们HR也要照顾其感受,我们并不是只会招人,我们更要会安抚人。
那么,关于“离职证明”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什么会这么麻烦呢?
《劳动xx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一个新需要,一个原不愿意开,造成了上面那位通薪粉宝宝的困扰。今天小薪就以此为例来说说,当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呢?
▼ ▼ ▼
一、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 《劳动xx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社会xx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接着往下看~
二、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可能有很多通薪粉宝宝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 《劳动xx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社会xx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
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三、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 《劳动xx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四、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五、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
1)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xx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2)有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
● 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 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则证明了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
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关于“ 离职证明 ”,通薪粉们要注意些什么呢?
1)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2)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遇到恶意不交接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六篇】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本二:
离职证明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本三: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范本四:
离职证明
xxx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职于xxx,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离职证明范本五: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七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___(职务),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原单位离职证明 第八篇】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证明格式
1、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这才是唯一的。
2、有竞业限制协议且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3、页眉打印有LOGO——宣传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联系方式。
4、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5、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6、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离职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八篇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离职证明 假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书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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