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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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篇】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
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薪酬管理成为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发创造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个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文,旨在帮助企业构建一套健全的薪酬管理体系。
一、目的与原则
薪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公平、合理、激励员工,实现企业长期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的有效结合。薪酬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
公平原则:薪酬制度必须公平合理,注重内外公平的统一。“内公平”指相同岗位同等工作应享受相同薪酬,“外公平”指不同岗位的工作应享受相应薪酬差异。
竞争性原则:薪酬制度必须与外部市场相竞争,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
激励性原则:薪酬制度应激励员工创造价值,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共赢。
可持续性原则:薪酬制度应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保企业长期稳定运营。
二、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包括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
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固定金额,用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工作成本。
绩效薪酬是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和企业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的变动金额。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应明确、客观、公正,员工的绩效应该与其对企业的贡献成正比。
三、薪酬管理过程
薪酬管理的过程包括薪酬设计、薪酬采集、薪酬分配和薪酬评估四个环节。
薪酬设计: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岗位职责、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制定不同岗位的薪酬级别、薪酬范围和薪酬结构。
薪酬采集:通过市场调研和对企业内外薪酬数据的收集,确定薪酬水平的合理区间,以便企业薪酬与市场薪酬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薪酬分配: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制定个人的绩效薪酬方案,确保薪酬分配公平合理。
薪酬评估:建立薪酬评估体系,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评估,确保薪酬与员工的贡献相匹配,并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业绩作出调整。
四、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同时也能约束员工的行为,保持企业的稳定运行。
奖励机制:对于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
惩罚机制:对于在工作现失误或不达标的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等。
五、沟通与反馈
薪酬管理制度需要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反馈。企业应建立员工与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渠道,定期对员工进行薪酬解释,使员工了解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评估标准。
同时,企业应建立薪酬反馈机制,允许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薪酬制度,以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期望。
六、定期评估和改进
薪酬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改进。企业可以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市场薪酬调研等方式,了解员工对薪酬制度的满意程度和市场薪酬水平,及时调整和改进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企业和员工的实际需求。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上述范文进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确保薪酬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总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健全员工与集团合作共赢、利益分享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所有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依据
以“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以岗位价值及个人技能为基础,以效益及个人业绩为依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薪酬分配标准。
第四条职系职级划分
根据职务形态差异,所有岗位分为五大职系,即管理职系、职能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生产操作职系。其中,管理职系又分为高层管理职系、中层管理职系和基层管理职系。
在各职系中,根据岗位价值差异,分为若干职级,不同职级的薪酬区间不同。集团岗位的职系、职级划分参见《职系、职级划分表》。
第五条薪酬发展通道
所有职系职级设置七个薪档,作为员工在岗位不变情况下随着技能及绩效水平提升的薪酬发展通道。
技术职系另外设置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四个技能等级,作为补充薪酬发展通道。
第六条岗位薪酬标准
岗位薪酬标准反应了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员工的职系、职级、薪档决定,岗位薪酬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薪酬标准=薪酬系数×薪酬基数
每个薪级、薪档对应的薪酬系数参见《薪酬系数表》
薪酬基数为单位薪酬系数对应的月度薪酬标准。
第七条薪酬模式
集团设置六种薪酬模式,分别为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各种薪酬模式分别适用不同的职系。
第八条年薪制
1、适用范围
年薪制适用于集团及各中高管层。
2、薪酬结构
高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中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3、薪酬基数
月度基本年薪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季度、年度汇总发放,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季度汇总核发;高层管理人员季度考核季度核发。计算公式如下: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数×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系数均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参见《中、高管薪酬方案》,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分配规定具体参见集团及各《年终超额奖励方案》。
注:1)季度补回:,中层管理人员的单月度考核如未能达到考核业绩要求,但季度考核时完成了整个季度的考核要求,则单月的考核未达标部分可以自动补足;季度超额完成部分优先补足该季度未达标月份的产值业绩。
2)年度奖金兑现:全年任务指标分解后,上半年度总任务业绩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进行年薪核算发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终统一平衡发放;
3)风险共担:年终进行全年度奖金核算时如业绩完成或超额完成,年终奖金1.5----2倍增长),如全年业绩指标未完成年终奖金的0.5----1不予核发,中高层承担共同经营的亏损风险;
第九条岗位绩效工资制
1、适用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基层管理职系、职能管理职系、技术职系(不含研发人员)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年度岗位绩效奖金
3、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条销售提成工资制
1、适用范围
销售提成工资制适用于销售职系及销售部门负责人。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销售提成
3、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60%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40%
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发放,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核发=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月度个人考核系数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销售提成规定具体参见各《销售激励方案》。
第十一条项目绩效工资制
1、适用范围
项目绩效工资制适用于技术职系研发人员及研发部门负责人。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项目绩效奖金
3、薪酬基数
月度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项目绩效奖金具体规定参见各《技术项目管理及激励办法》。
第十二条计时计件工资制
计时计件制适用于生产操作职系,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计时工资模式和计件工资模式,其基本薪酬结构分别为:
1、计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件工资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其标准及计时计件工资有关规定具体参见各《一线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协议工资制
对于不适用以上各类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临聘、兼职、实习、市场化用工等各类人员,采用协议工资制。
对于此类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周期、薪酬标准、薪酬支付、双方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
各职系薪酬结构中,根据出勤情况每月固定发放的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为浮动奖金。
第十五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为本集团持续服务贡献的补偿,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固定发放,年功工资也属于固定薪酬,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见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资等级表(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
第十六条福利薪酬员工离职结算时,年功工资按照出勤天数折算。
集团为每位正式在册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同时根据岗位性质提供各项福利和津补贴,具体参见《员工手册》。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玛原则。
第三条结合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分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c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支付。
第二十三条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维数据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在岗入职人员。
第二条目的
建立员工薪资晋级机制,增强薪酬的激励性,以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的目的。
第三条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第五条总体水平
依据事业部效益、劳动生产率增长情况、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社会物价指数以及同地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等,确定员工总体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及结构
第六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资历、学历和技能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对经营业绩的贡献率来确定。
第八条事业部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将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归入到管理类岗位、技术类岗位2大类。
第九条工龄工资
为体现员工本事业部工作经验和服务年限对于事业部的贡献,设工龄工资作为工资的辅助项。工龄工资按实际到职年限,每满一年按50元发放。离职人员因诸多原因又重新回到任职,其工龄自复职月份起重新计算。
第十条年终奖
实施全员销售激励。年终奖由“年终绩效奖金”和“销售提成”组成;“年终绩效奖金“与“销售业绩”挂钩。
第十一条奖金
指工资体系以外的奖励,如:超特殊贡献奖、创新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五篇】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为总经理,副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8条: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六篇】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 基本原则
第1款 本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 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 管理规则
第1款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 各分、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 总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 总对所属各分、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 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 总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人力资源部根据总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 总部及各分、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 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 全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 各分、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人力资源部、监控 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 全的薪资总额基数及总部、各分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 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 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 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 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 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 薪资构成
第1款 本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 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 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高级管理人员和分、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 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 岗位薪点薪资制本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
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8,另外。2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 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
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 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 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 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车使用津贴;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 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 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 奖金
第1款 本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 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 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
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 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 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 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 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 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 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 员工依法享受本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正常工作。
第4款 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 薪资支付
第1款 支付时间
本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总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 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为每个员工设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 代扣缴责任
1、各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 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七篇】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4、岗位职级划分
4.1所有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
(A):总经理、副总;二层级
(B):高管级;三层级
(C):经理级;四层级
(D):专员级。
5后勤类职级薪资表(A、B级除外)
略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各类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4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6.5业务提成: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
6.6奖金:奖金是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奖金发放根据经营情况而定。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奖金。
8、薪酬的支付
8.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8.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甲方结合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八篇】制定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
(1)对该行业、地区进行薪酬调查。确定员工薪酬原则时要做到保持一个合理的度,薪酬水平高的企业应注意75%点处甚至是90%点的薪酬水平,薪酬水平低的企业应注意25%点处的薪酬水平,一般的企业应注意中点薪酬水平。
(2)对该企业的所有岗位进行深入的工作分析与评价。
(3)了解行业劳动力供求关系,如果供大于求,薪酬水平可以低一些,如果供小于求,薪酬水平可以高一些。
(4)掌握竞争对手的人工成本的状况,以此为基础决定本企业的薪酬水平。
(5)明确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目标和要求。
(6)明确该企业的使命、价值观和经营理念。
(7)掌握该企业的财力状况,切实合理地确定企业员工的薪酬水平。
(8)掌握该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员工特点。
总之,制定薪酬管理原则是: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体现能力、岗位、绩效的差别;薪酬与岗位评价、能力评价与绩效考核挂钩;奖励创造新产品和改进工作流程的员工等。
制定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基本步骤:
(1)单项工资管理制度制定的基本程序
①准确标明制度的名称,如工资总额计划与控制制度、工资构成制度、奖金制度、劳动分红制度、长期激励制度等
②明确界定单项工资制度的作用对象和范围
③明确工资支付与计算标准
④涵盖该项工资管理的所有工作内容,如支付原则、等级划分、过渡办法等。
(2)岗位工资或能力工资的制定程序
①根据员工工资结构中岗位工资或能力工资所占比例,根据工资总额,确定岗位工资总额或能力工资总额
②根据该企业战略等确定岗位工资或能力工资的分配原则
③岗位分析与评价或对员工进行能力评价
④根据岗位(能力)评价结果确定工资等级数量以及划分等级
⑤工资调查与结果分析
⑥了解该企业财务支付能力
⑦根据该企业工资策略确定各工资等级的等中点,即确定每个工资等级在所有工资标准的中点所对应的标准
⑧确定每个工资等级之间的工资差距
⑨确定每个工资等级的工资幅度,即每个工资等级对应多个工资标准,工资幅度是指各等级的最高工资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幅度
⑩确定工资等级之间的重叠部分大小
衡量薪酬制度的三项标准:
(1)员工的认同度。体现多数的原则,90%以上员工能以接受
(2)员工的感知度。明确简化的原则,一分钟可讲明白说清楚
(3)员工的满足度。等价交换的原则,及时支付兑现员工报酬。
【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第九篇】一、中小民营企业现状
普遍认为,5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200-3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1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10人以内属于微型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管理相对薄弱,实施正规化管理成本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很难专业化,职业化,因此需要一套简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运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业中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实施基础。
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暂的问题,在每年新成立的小约50万户,其中3/4在当年就倒闭破产,只有约20%的成功率,日本的成功率只有12%。这种状况,对中小型来说,其挑战是巨大的,自始至终变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创业期,发展成长期,衰退期的变化迅速。
企业运营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在企业所有可调配的资源中,人力资源的运用是最重要体现,制定企业竞争策略,反映企业文化,实施价值创造,形成商业模式,组成组织架构,执行目标追求。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更难以像大型企业一样,配置专业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关键点,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当然成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虑的问题,从而薪酬策略成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其实,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适合和能够适时调整。
二、薪酬的三个组成部分
薪酬涵盖了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工作而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其中包括薪资、奖金、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收入。换言之,所谓薪酬,就是指员工因为雇佣关系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和服务、福利。薪酬可以划分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以及间接薪酬(福利与服务)三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难度以及对企业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的,这就是职位薪资制。此外,企业对于组织中的一些特殊人员采用技能薪资制或能力薪资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员工从企业那里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因此,这一薪酬组成部分对于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可变薪酬确定的一个主要依据。如前所述,员工基本薪酬的确定依据通常是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本身或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生活费用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给同类劳动者的基本薪酬的变化;三是员工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员工绩效的变化。
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所在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构成影响。在员工基本薪酬的变化中,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薪酬增长方式是绩效加薪的做法。
(二)可变薪酬
可变薪酬是薪酬结构中与绩效直接挂钩的部分,有时也被称为浮动薪酬或奖金。可变薪酬的目的是在绩效和薪酬之间建立起一种直接的联系,这种业绩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的业绩,也可以是企业中某一业务单位、员工群体、团队甚至整个的业绩。由于绩效和薪酬之间建立了这种直接的联系,因此,可变薪酬对员工具有很强的激励性,对企业绩效目标的实现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它有助于企业强化员工个人、员工群体乃至全体员工的优秀绩效,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产量、改善质量以及增加收益等目的。通常而言,可变薪酬可以划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短期可变薪酬一般是建立在非常具体的绩效目标之上的。长期可变薪酬的目的则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实现跨年度或多年度的绩效目标。
事实上,许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一些核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企业股权以及与企业长期目标(如投资收益、市场份额、净资产收益等)的实现挂钩的红利等等,都属于长期可变薪酬的范畴。与短期奖励相比,长期奖励能够将员工的薪酬与企业的长期目标实现紧密联系在一起,并能对一个企业的组织文化起到一种更强大的支持作用。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绩效加薪和可变薪酬都与员工相联系,绩效加薪一旦确定,就会增加到基本薪酬之上,第二年的绩效加薪会在上一年已经加过薪的基本薪酬的基础上再加薪,这样,绩效加薪就会产生一种累积作用。可变薪酬却不存在这种累积作用,可变薪酬往往只适用于员工和企业约定的某一个绩效周期,一旦绩效周期结束,奖金已经兑现,那么过去的约定就不复存在,双方必须开始下一轮新的约定,员工也必须重新努力工作才能获得新的绩效奖励。
因此,由于绩效加薪的累积效应,即使在较短的时间内不会对企业的成本开支构成太大的问题,但是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却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尤其是当企业面临困境的时候,绩效加薪有可能对企业的资金流量和运营成本构成威胁。可变薪酬则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问题,由于它是与员工的业绩或者企业的整体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的,因而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一般不会对的成本构成持续性的影响,因为一旦员工的绩效或者是企业的绩效下滑,员工可以得到的奖金数量也会随之下降。
(三)间接薪酬
员工福利与服务之所以被称为间接薪酬,是因为它与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存在一个明显的不同点,即福利与服务主要不是以员工向企业供给的工作时间为单位来计算的薪酬。间接薪酬一般包括带薪非工作时间(例如年休假、承担陪审任务而不能工作等)、员工个人及其家庭服务(儿童看护、家庭理财咨询、工作期间的餐饮服务等)、健康以及医疗保健、人寿保险以及养老金等等。一般情况下,间接薪酬的费用是由资方全部支付的,但有时也要求员工承担其中的一部分。
作为一种不同于基本薪酬的薪酬支付手段,福利和服务这种薪酬支付方式有其独特的意义:首先,由于减少了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因此,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能达到适当避税的目的;其次,福利和服务为员工将来的退休生活和一些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提供了保障(有些间接薪酬被员工看成是“以后的钱”);最后,福利和服务亦是调整员工购买力的一种手段,使得员工能以较低的成本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比如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等。因此,福利和服务成本在国外许多企业中的上升速度相当快,许多企业采取了自助餐式的福利计划来帮助员工从福利和服务中获取更大的价值。
在计划经济下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混淆,许多人将国有企业的生产率低下部分地归咎于企业的福利制度,导致许多企业对福利的看法消极多于积极,在现实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许多企业只愿意多发工资,不大愿意去搞福利,陷入了“福利工资货币化”的陷阱。事实上,福利的特殊作用是薪酬的其他组成部分所无法取代的,如何吸取国外企业在福利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如增加福利比例和考虑员工职业远景等方面着手,从而帮助和提升企业在吸引、留住人才方面获得主动,是企业需要学习、思考和设法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薪酬管理制度】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范文九篇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薪酬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简介范文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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