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篇: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投资人)
乙方:________(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股东合作协议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公司名), 本合伙出资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范围为:____ __ __ 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占总投资的 %。 乙方_ ___(姓名)以_ 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占总投资的 %。 2、甲乙双方的出资,于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甲乙双方均承认本合同; ②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③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同所指公司运营连续三个月亏损状态时退伙,除非双方同意;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对方合伙人并经甲乙双方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该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 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约定条款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该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 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该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该由甲乙双方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___ _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旗下位于_______路_______段_______楼的_______酒店就餐时,用餐后可由乙方授权的签单代表人员在甲方上述两酒店签单挂账。 二、本合同第一条所称签单,是指乙方(消费方)在酒店消费时可不必当场支付餐费,由乙方(消费方)指定签单人员在甲方收银处进行签字确认后记账。然后由乙方(消费方)按时清帐,指定签单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次数和金额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三、乙方缴纳_______元保证金后,即可在甲方上述两酒店享受_______元的签单挂账。且乙方用餐费用可享受_______折的优惠额度(_______除外)。 四、结账方式为月付。每月三十号之前,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当月用餐账单明细及相应发票与乙方结账。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以每日万分之_______计算。 乙方逾期_______天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后,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两酒店的签单挂账权利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授权的可签单人员名单、签字字样以及近期免冠照片(或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之后。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是为乙方享有签单挂账权利的最终人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经营_________饭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参股_________饭店合作经营成为股东,占有店里_______%股份。 2、甲方为饭店所有者,占股_____%。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乙方需来店里上班并参加管理,如不能来店里上班需承担一名店员每月的工资。 2、合作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双方无权给熟人免单,否则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另一方负责 3、店内事务主要由甲方管理,乙方协从经营管理。 4、购买设备、扩大经营等重大事项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第三条: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撤股,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__年到期后双方没有异议协议延续执行 2、试营业_______个月,试营业期间如有盈利按股份分红,为了保证乙方的投资不受损失,试营业期间乙方有权提出不合作,但参股资金要_______年期满后才能退还,如有亏损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饭店盈亏和账目 1、所得利润根据双方所占的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_%。 2、经营中的亏损由双方共担。 3、合作账目公开,一年分红一次。 4、如果店内需增加设备等,双方按股份比例出资。 第五条:其他 1、如乙方提出不合作之日起,甲方应以银行同期活期利息支付乙方的投资款。 2、如遇到政府拆迁,或其它不可预测的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按股份承担。 3、如经营发展,甲方开新店,乙方有优先投资权。 4、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5、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法律效应。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东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基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基础上所订立。 第一章 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出资和公司所有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股东各方以第二章为准) ㈡合作基础 公司名称及性质: ①公司名称为:《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___ 年___ 月___ 日,属合伙经营企业; 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④本协议生效后,原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中的股东权益和义务仅对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协议生效后,所有签订各方均为公司的股东之一,原《股东合作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协议为基准; ⑥本协议经过《*有限公司股东会第20xx080001号决议》全票通过;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资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RMB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占 %的股份中,12%为公司持有股,暂记宋先生名下,不归宋先生个人所有,不分红,不参与股权责任和利益分配,处置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和技术优势,合法经营,取 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支持、技术培训,专利转让;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方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将各自出资金额汇入公司统一账户。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按照规定,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成为公司管理人员的权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八)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并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责任;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己的债务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五)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事务经股东会会议表决后,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表决同意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法人代表; (三)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决定公司管理人员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懂事或监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他股东主持。 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经所有股东同意,暂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执行懂事和监事。 第一节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一条 公司执行董事必须是股东之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执行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合法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股东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条 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高层管理者;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股东会的要求,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5%(含15%)的单项贷款。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含3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必须提前5日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十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成立后,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方均持一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公章: 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甲: 乙: 丙: 丁: 20__年__月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股东合作协议】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协议书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第二篇:个体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第三篇:最新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四篇:个体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第五篇:个体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第六篇:个体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相关阅读
-
概要:个体户4股东合作协议书(推荐6篇)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四、资金、财务管理,五、盈亏分配,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八、违约责任,九、其他,一、托管班名称、地址、经营项目及性质,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约定,三、托管班股东构成及决策原则,四、资金、财务管理,五、盈亏分配,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八、违约责任,九、其他
-
概要:股东合作协议书个体户(优秀范文三篇)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三、违约责任,四、免责条款,一、订立协议股东名单,二、总则,三、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四、追加投资,五、注资,六、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七、出资及股权转让,八、股东大会,九、禁止行为,十、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十一、其他
-
概要:个体户4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三篇)
-
概要: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优秀范文五篇)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期限,三合作方式及条件:,四权力义务,五利益分配,六保密条款,七入伙与退伙:,八违约责任:,九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十其它
-
概要:股东合作协议书个体户(范文3篇)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第四条 事务执行,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八条:其他,第一条合伙期限,第二条出资方式:,第三条出资期限,第四条合伙企业登记,第五条财务、会计,第六条盈余分配,第七条利润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时间:,第八条关于追加投资,第九条关于债款债务,第十条有限合伙人,第十一条管理,第十二条企业事务的决定,第十三条禁止行为,第十四条入伙,第十五条可以
-
概要:股东合作协议书个体户(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第十章、退股方式,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章、违约责任,第十三章、其他,一、投资合作背景,二、合作与投资,三、收益分配,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五、股权变更登记,六、合作经营管理,七、未尽事宜,八、附则
-
概要:股东合作协议书 个体户(范文六篇)一、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二、追加投资,三、注资,四、利润分享及风险承担,五、出资及股权转让,六、股东大会,七、禁止行为,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九、其他,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二、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三、财务管理,四、盈亏分配,五、转股或退股的约定,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七、违约责任,八、其他,第一条 合作内容,第二条 合作期限,第三条 合作基本薪酬约定,第四条 分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第七条 保密
-
概要:个体户4股东合作协议书(优秀范文六篇)第一条 合作事项,第二条 合作期限,第三条 投资约定,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 特别约定,第九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
概要: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文五篇)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四、资金、财务管理,五、盈亏分配,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八、违约责任,九、纠纷的解决,十、其他
-
概要:个体户股东合作协议书(推荐6篇)第一条 订餐内容,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第三条 订餐合作期限,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第六条 其他,一、合作项目,二、合作范围:,三、合作方式,及条件:,四、甲乙方权力义务,五、合作宗旨,六、利益分配,:,七、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八、保密条款,:,九、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