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法队伍】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1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下面是懂先生小编精心整理的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1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引发的社会转型时期,政法队伍管理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应朝着“以人为本”的方向迈进,植入“人本理念”的从优待警工作在队伍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发突出。新形势下实现从优待警的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强化职业荣誉、激发工作热情 职业荣誉感是指从业者对职业的热爱以及由此产生的光荣情感和精神满足。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是指对司法的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和自觉追求,有了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和成就感,他们就会把职业当事业干,就能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境界、强化工作责任、产生工作快乐。增强职业荣誉感是从优待警的重要内容,处于从优待警的首要位置,增强职业成就感和存在感,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应该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要强化广大政法干警对自己职业的自我认同,另一方面要引导并改善社会舆论对政法工作的客观评价。具体的措施有:一是强化职业荣誉教育。职业荣誉源于职业认同,只有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充分认清政法机关的地位作用与性质宗旨,牢固树立从警光荣、从警有为的思想,才有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二是加大职业荣誉激励,职业荣誉是一种内在情感,需要外在激励来焕发和强化,为了激发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可以采取职务晋升、立功授奖、功模表彰等激励手段,同时要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赋予荣誉激励新的时代内涵和人文关怀。三是营造职业荣誉的良好氛围。职业荣誉本质上是国家和社会对集体或个人价值及贡献。社会评价对政法工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具有很强的暗示和渲染作用。 二、提高工资福利,解其后顾之忧 工资几乎是现阶段政法干警收入的唯一来源,是干警一家人正常生活的最重要的保证。多年来,政法干警工资与地方行政机关工资完全一样,而福利待遇却远远低于一些部门,这是一个实际现象。近年来,政法干警收入虽有增加,但是随着物价水平的大幅度高涨,干警工资的提高追不上物价的上涨。新形势下实行从优待警,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提高政法干警的工资,保障生活。此外,减少压力,解除后顾之忧,应成为从优待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政法部门应主动与各级党委政府接触,进一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解决干警的住房、医疗保健及子女入托、上学、就业和人身保险等问题。 三、关注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 当前,政法干警心理素质已经成为影响政法工作的重要因素。对此,政法系统应充分重视干警心理健康,可以专门引进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成立干警心理健康保护中心,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和沟通网站,及时为干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形成政法系统由上而下的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网络,为干警及时释放压力、倾吐心声、沟通情感、传递关爱提供平台。要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坚持每年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平时注重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使干警锻炼身体,陶冶情操。要关心干警的家庭生活。要对每位干警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随时为干警提供帮助,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为干警安心工作提供保障。关心干警的思想动态。建立应有的谈话制度,对有思想波动的干警必谈,对闹不团结的干警必谈,对工作效率下降的干警必谈,对纪律松懈的干警必谈,做到思想关心无处不在,无处不有。由于警察工作的高度紧张,对政法干警的身心产生严重的.损害,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干警心理健康保护机制。随着暴力抗法的现象越来越多,必须完善干警人身伤亡保险机制,这不仅是从优待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激励广大政法干警献身 事业的有力举措;健康的身体是干警潜心立足岗位、充分履行职能的首要前提,是干警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处理案件、纠纷和服务群众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完善健康医疗体检机制。 四、重视精神追求,丰富文化生活 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对于政法机关而言,干警的文化生活不仅关乎干警的精神状态和整体形象,甚至影响着部门的运作效率和社会管理水平。政法部门应积极主办各种文艺活动,如元旦文艺晚会等活动,熏陶和培养干警的群体意识,激发了广大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同时要建立文化育警机制。作为思想政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文化体育育警机制,用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去占领文化阵地,不仅可以丰富干警精神生活、激发工作热忱,而且还可以提高智力和体力水平、增进身心健康、陶冶革命情操、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作为一种机制,就要求将其融会贯通于日常工作之中,形成制度化。 五、重视政治待遇,做到有为有位 如何在政治上从优待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关心干警的政治进步,提高干警的政治待遇,想方设法为优秀干警解决好职务安排、职级晋升、职称等问题。此外,对有重大贡献的干警,应给予政治上、物质上的奖励。应多方面、多角度开展立功评模活动。只有使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有立功受奖的机会,广大干警才能干有目标,干有信心,工作的积极性才能大大提高。 六、重视干警培训、提升能力素质 关心干警的学习提高。以“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积极安排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鼓励干警通过各种业务资格考试。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培训等,丰富干警知识提高干警业务成就感达到留着人多目的。 “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是抓好政法干警队伍建设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必须“两手抓,两手硬”。把关爱干警放到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本着关心干警、鼓励干警、爱护干警、体恤干警的原则,实实在在为干警排忧解难,是政法领导机关的应尽职责。在新形势下,从优待警不是一句空话,关爱干警,也不是一句空话,必须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做好从优待警这项工作,对于政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法律权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为上级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意见提供依据。根据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专人对我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困难重重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随之而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国际司法体制接轨成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这一形势与现状要求我们审判机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就我院现状的分析,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我院现有职工51人,法官39人,大学文化程度25人,占64.1%,大专文化程度13人,占33.3%,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2.5%。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人,占4%,全日制法律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3人,占7.6%,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2人,占5.1%,其余19人与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专、高中文化程度自学取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占82.1%。这样的法官文化结构与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院队伍的要求相距甚远。为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们认为目前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解决法官队伍素质仍然偏低的问题 由前面的统计可以看出,我院有82.1%的法官是从事法官职业后才学的法律。而他们主要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而成长起来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经常发生的常规性案件尚能应付,对于新类型案件两眼一模黑,既是临时性的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往往是穷于应付,极易导致偏差。这也是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二)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凡进必考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才可取得法官资格的制度,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界专家学者进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法官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它标指着法官队伍建设向更高的标准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我们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我们现有法官39名,50岁以上的12人,占30.7%,40—50岁的15人占38.4%,35—40岁的10人,占25.64%,35岁以下的2人,占5.1%。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0%左右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如果再过5—10年,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目前实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及在各下级法院为上级法院选拔法官等制度,可以有效地充实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现在的问题是各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今年开始实行的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认为今后应更进一步适当降低取得基层法官资格的标准,以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 (三)建立法官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减少法官流失,稳定法官队伍 在世界各国的法官和政府的职员中,没有象中国法官这样福利待遇无法保障而又被社会彻底误解的。这是我们法官流失、队伍不稳定的本质原因。要稳定法官队伍,就必须建立稳定的法官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要确保法官工资按时足月发放,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学、子女及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一心一意从事审判工作。 (四)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禁止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 我们一边讲法官断层,案多人少,但另一方面,还有许多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我院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法官10人,占法官总数的25.64%,是一个不小比例,如果能使这部分人归位,就我院而言,法官不会显得有多短缺。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要出台一些确保这些岗位有人工作的配套政策。我们认为目前的凡进必考政策,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进法院的工作人员,即是不当法官,在非审判岗位上工作,也必须通过考试才进入,近几年,主要是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还要按国家的统一招录规划编制名额,每年进入的人数了了无几,根本不能满足法院工作的需要。要建立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法官可以沿用现在凡进必考及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各级法院的法官人数,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均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各院法官人数的多少。而对于后勤、政工、法警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放宽条件,自由出入,由地方政府人事部门配备。 二、法官职业能力建设需更进一步加强 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农村人口城市化,新类型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越来越多。而目前,基层法院的法官,大多习惯于审理的案件民商事方面是离婚、债务、赔偿及合同纠纷,刑事方面是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行政审判几乎无案可审,如遇一些新类型案件,则显得手足无措。要改变这一局面,加强法官职业能力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首先必须实现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将学历层次较高的硕士学位以上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专家,将中等层次大学文化的法官培养成专家型法官,将大专以下学历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骨干,形成以审判业务骨干、专家型法官、审判业务专家为主线的梯次人才队伍。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近年来,最高法院表彰宣传的-等全国重大典型,组织的“双模”、“双优”、“中国法官十杰”、“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等专项评选表彰,在各基层法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类先进典型的事迹使广大基层法官深受鼓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法院和法官的全新形象。我们不但组织干警学习了全国重大典型,而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我院涌现出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什字法庭、“全国优秀女法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挖镢整理,使广大法官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先进典型的优秀之所在,觉得先进是看得见模得着的,而不是虚假的、造作的,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最高法院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教育目标,适时必要,抓住了要害,就目前情况看,效果是良好的,法官的素质和法院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素质不高、形象不好的现象在少数法官身上仍然存在,希望最高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快廉政建设步伐,以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坚决杜绝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件发生。 法院文化建设应以审判事业为主线,以讴歌审判事业和活跃广大法官的文化生活为内容,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电影、电视等文艺作品,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等艺术作品。可以在最高法院设立文化局,其他各级法院由政工部门办理文化事宜。我院的法院文化主要是开展了一年两次的文艺体育活动,今年举办歌咏比赛一次,橡棋、羽毛球、乒乓球比赛一次。 近年来,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多项教育整顿活动,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乱收费、法官不中立,办“三案”、搞“三同”的现象明显减少,通过这些活动,法院和法官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全新的形象。但是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保持教育活动的实效,必须建立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 四、司法警察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将死刑执行移交法院,不再由武警参与,执行司法拘留、押解人犯等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法院机关及法官外出执行公务中的安全保卫任务日益繁重。但是,目前法警的素质不高,人力不足,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审判事业的工作需要。我院现有法警6名,除两名专职法警外,另外两名兼司机,还有两名在其他业务庭审理案件。虽将法警队单列,但真正搞法警工作的只有两名人员,要建立一支规范的法警队伍,还有相当的差距。目前各地法院实行聘任制司法警察,是弥补法警队伍人力不足的有效方法,但作为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工资无钱可付是一大困难,另外,在聘任司法警察时要把好素质关口,严禁素质低下的人进入司法警察队伍,影响法院形象。 五、人民陪审员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民主进程中的一大发展,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迫切需要,还可以补充法院审判力量的不足。这一制度目前逐步趋于完善,做为基层法院,我们主要是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报酬所需经费无法保证。我院的9名人民陪审员,除4名国家工作人员外,其余5名均系农民,他经常外出打工,需要陪审时不在家,是工作中的一大难题。我们认为需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人民陪审员报酬保障机制;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不断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长效机制,为法院审判事业起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根据云政法发电[**]9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现将昭通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其中,女同志255名,占25.32%;法官621名,占61.66%;法警92名,占9.1%。正科级领导干部4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58名。科员和办事员450名,占44.68%。各县区法院科员和办事员417名,占县区法院总干警人数846名的49.12%。 全市检察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检察人员688人,其中干部648人、工人40人,另有协警12名,书记员5名。有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7名,副处级干部30名,正科级干部149名,副科级干部213名,科员204名,未定级干部34名。有妇女干部职工171名,少数名族干部职工51名。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447名,专科生185名。26至30岁110,31至40岁157名,41岁至45岁125名,46至50岁的157名,51至55岁的83名,55岁以上的38名。 公安机关**年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另有协警2449人。其中厅级1人,处级86人,科级1753人,科级以下2412人。全市警力占总人口总数的万分之7.1。 司法行政机关**年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含市劳教戒毒所)、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实有823人(含劳教戒毒所协警50人)。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269人。中共党员519人,妇女干部174人,少数民族干部9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101人,大专以上学历627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今年来,昭通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目标”建设,提升“十大能力”素质,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六项创新”上。 (一)四个到位。 1.政治建警,措施到位。政法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委、市委组织的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政法机关工作热情,调动了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工作成果突出。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鲁甸县检察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威信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国圣、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马兴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政治建警,强化了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自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困难。我市政法机关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级将人均1元、11县区将人均2元的维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11县区都落实了干警加班津贴,以30-100元分别兑现了基层矛盾调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各项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工作者的积极性。特别鲁甸县的经费保障更为全面有力,在对政法经费和政法部门加班津贴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根据县委政法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复杂繁重的实际,将县委政法委以人均370元(略低于县直政法部门)一并落实加班津贴,极大地调动了政法委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各县区已逐步合理布局乡镇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站所政法干警,开始注重将政法工作重心向基层逐步倾斜,夯实政法事业基础。各乡镇配备了分管政法维稳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乡镇综治维稳机构,充实了综治维稳干部队伍,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绥江县基层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实、力度大,以从县级政法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在职不在编的政法副书记的方式解决了专职政法副书记配备难的问题,实行3—5年一轮换,既锻炼培养了干部又充了基层组织,乡镇按3—6名的编制全面落实了综治办专项编制,现5个乡镇有专职综治维稳工作人员17人,35个村社区有37名村治安员,治安员待遇仅次于支书、主任,建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长效机制。 3.机构职级,配备到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法队伍放在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管理和领导,市委每年专门召开3到4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在每年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都亲自出席并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5次以上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干部配备、调整、经费保障等作专题研究。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委政法委、市级法、检、公安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待遇基本高配到副处以上,县区政法委、法检公内设机构高配到副科以上,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正逐步完成正科级配备,乡镇司法所长已完成副科级配备,市县政法部门的职级待遇明显高于其他部门,党委政府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和关爱有力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4.应急力量,组建到位。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等国家级巨型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煤电一体化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在促进昭通大开放、大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成倍剧增,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随之逐年加重,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是招聘了协警约2500人,目前,占全市警力50%的协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巡逻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二是加强移民维稳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在去年组建的以巡特警、武警消防、民兵为主体的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基础上,今年,巩固发展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从移民县扩大到县重点县、覆盖到全市11县区共组建3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三支队伍自组建以来,多次在服务移民群众、治安整治、处置群体性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绥江县在按要求组建了300人应急维稳队伍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抽出10名,县法院、检院各抽出20名身体素质较好的干部,组成一支60人的机关维稳处突分队,形成第4支维稳处突队伍。维稳应急队伍训练始终坚持分散训练和集中演练相结合、平时训练与战时锤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为推进全市维稳应急队伍建设,我市在**年12月组织了“和谐永善(水富、绥江)——**”联合演练,武警、消防、巡特警、民兵应急分队共620人演示了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交通事故抢险、车辆抢险救灾等11个课目。通过演练,全力推动了维稳应急处突能力大提高。 (二)六项创新。 1.能力建设有新举措。今年,我市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目的,以社会管理为主题,以创新能力建设为载体,出台了《昭通市**年政法工作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十推为载体提高政法队伍十大能力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推进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十推十提”创新举措作为我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总措施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激起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如永善县法院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办法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鲁甸县茨院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动平台,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市委政法委加大信息技术建设实施进度,提高推广应用能力;绥江、永善、水富县率先完成组建了千人维稳应急队伍,提高了处突维稳能力;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执法监督巡视机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2.效能工作有新推进。市委政法委率先成立了效能工作考核办对效能工作进行考核考评,考核分为月考和年考。月考工作中,先由各部门将工作形成月报送考核办;考核办在每月初对上月各部门的考评档案台账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查阅效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初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预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年考工作中,对全年12个月月考情况进行成绩累计,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评。考核办对各部门自评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月考、年评及述职测评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奖惩兑现标准。部门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年不合格,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个人考核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实行待岗处理;三年不合格,调整工作。目前,效能工作正在全市各县区逐步推广,将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激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作风建设有新成效。在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提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后,我市通过“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警风,提高执纪守纪能力。对政法队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重心放在预防工作上,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从思想上筑牢不违规不违纪的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纪责任,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事)件,实行领导干部垂范执纪、双责问责。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巡视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以及对政法机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群众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公开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了政法队伍“令行禁止,不违令;遵章守纪,不违纪;行为规范,不违规”的“三无”执纪目标,将重心落实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力加强了我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出纪律保障。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多次明查暗访显示,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4.形象建设有新成果。“十推十提”目标提出后,我市加大了政法维稳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加大了上下协调、内外交流力度,有力推动了政法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县区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对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把政法宣传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为政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扩大了政法工作影响力,对鲁甸茨院派出所原所长王崇龙的宣传,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制定实施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意见办法,注重虚实结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了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良性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外部协作配合,围绕政法中心工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了强劲的宣传声势,增强了政法宣传的整体效果。在大关县文秘宣传信息工作会召开后,各县区掀起了宣传工作写稿投稿的新高潮,效果明显。在前期发生的多个热点事件中,我们始终把握正确的宣传方向,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取得宣传主动性。 5.力量整合有新方式。自各级党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来,我市社管工作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市县区各级加强对社会维稳综治力量的有效整合,在社会管理中加强对单位保安、志愿者、义务联防队、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的整合。各县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整合各行业力量,形成了有限警力与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大格局。鲁甸县结合多民族杂居的实际,整合政府部门、宗教人士、维稳队伍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镇雄县整合政法维稳力量开展“三进三评”活动,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在社会管理创新浪潮中,将社区管理服务化、家庭化、爱心化、慈善化,社区平安和谐建设有新成效;大关县吉利镇强化村民自治推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镇指导、村自治、组落实、户参与”管理模式,走出乡村管理新路子。 6.机关建设有新突破。今年,市委政法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规范了议事规则,出台了领导带班、黄牌警告、待岗规定等22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严处的工作格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在机关实施一日工作日志,一周工作讲评,一月工作考核,一年工作总评效能管理“四一”工作法。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绩效化考评,进一步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工作实施方案、文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目前,机关建设各项措施在各县区政法委逐步推广,市县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逐渐形成运作规范、务实高效、争先恐后的机关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昭通市政法队伍在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的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相对不足。警力不足制约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人;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688人,公安机关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司法行政机关共有编制880人,实有823人。全市公安警力占总人口的万分之7.1,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三点七,全省为万分之十二点五的配置比例,镇雄县警力万人比例仅为万分之三点九。基层力量薄弱,全市1人司法所就有57个,占39.58%,甚至还有无人所存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格局尚未完全有效形成。 二是政法干部交流困难。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干部在同一岗位滞留时间较长,流动不畅通,横向交流不出去,纵向交流不上去,干部培养得不到多岗位锻炼,干部使用单一,向外推荐不出去。多数县区政法委副书记及有关干部职工一干就是几年甚至10几年没有变动,对工作疲劳厌战,不利于干部成长和工作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还不到位。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存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对人民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不时仍有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基层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全市协警队伍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少数县对协警人员管理不到位,时有协警损坏队伍形象事件发生。 四是宣传引导能力欠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力度还够,特别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干警、群众身边挖掘先进典型的力度还不够,还缺乏树立起全省及至全国性的典型人物。 五是县区政法委机关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3个不适应上。一是现有人员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目前县区政法委机关编制仍按10年前的工作需要核定,与现有工作内含和外延扩展的任务极不适应,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科室只有1人在勉强维持,甚至有的县区1人身兼两个科室工作职责,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很难取得质的提升;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总体老化,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平均年龄都在40岁左右,导致机关工作激情不足,缺乏活力,制约着机关建设发展。三是待遇配置不适应工作需要。横向比较,我市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职级待遇仍然偏低,县区政法委工作趋于综合化,工作经常在第一线,任务繁重,加班时间多,相关津补贴却完全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激情。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政治育警,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落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落实昭通“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政法队伍。 2、争取队伍编制,缓解人员不足。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实际困难,积极呼吁、协调,争取能解决一批队伍编制,缓解人员紧缺问题。 3、畅通用人渠道,增进干部交流。要进一步畅通人员进出渠道,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我市政法队伍的流动,不断改善我市政法队伍的年龄结构问题。政法各部门现在编制都还没有充实,要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主动争取,通过公务员招录等形式让政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同志,要加以关心照顾;对被上级部门选用及被省市选调的同志要开门放行。要加大对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和学习,注重对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通过上挂下派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扩展干部眼界。 4、加大宣传力度,展现政法风范。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把宣传工作紧扣政法工作主题,通过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树立和宣传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展现我市“忠诚团结、务实创新、目标推进、绩效第一”的政法队伍风范。 5、加强队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对队伍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学习交流,不断加强队伍综合素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形成人尽其才的用人导向。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加大巡视督查,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纠正错误,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队伍纯洁。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坚持以转变作风为突破口,在全党范围内安排部署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范围之广泛,触动之深刻,措施之严厉,实属空前之举。这是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党群鱼水关系的重要措施,是强化党的各项建设,落实党要管党要求的现实需要,是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对党建工作的客观要求。这一具有里程碑式的教育实践活动,必将对党的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促进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对象从宏观上虽然是各级组织这个单元,是党员队伍这个群体,但实质上针对的应是组成这个单元、这个群体的个人。单元或群体中的每个人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端正了,其行为规范了,那么这个单元或群体作风建设自然而然就过硬了,甚至会起到1+1=2的无量作用,人民群众就会拥护、就会支持。因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要波及各级组织、党员队伍、更要触及每个干部、每名党员,使每个干部、每名党员都把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变成自觉行动,人人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谋事、行事、办事都要以群众的愿望和利益出发,而不是从某个单元、某个群体的利益出发,竭尽全力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实现群众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党就会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然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个活动是有时间上的限量的,运用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管理好党、管好党员队伍是长期的、无限量的。 “管”就是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存在的不同问题,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在思想和行为上加以预防和治理,特别是把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做经常,才能起到预防的作用,才能使队伍的作风建设得到经常性的补充和完善,使队伍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或突出问题。 政法司法工作不仅是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政法各单位各部门是实现这种公平正义的执行者、践行者,加强对政法各级班子和队伍的严格管理是实现党要管党要求、落实执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方面,是强化纪律、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加强政法队伍的管理,就是要管好思想、管住队伍,做到“内部管严、外部管细、特殊情况管实。” 一、要有愿管、敢管、会管的领导班子。政法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不仅是政法队伍的指路人、领航人,同时还是政法队伍引导者和管理者,带队伍首先要管住队伍,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不足,都能在本级班子中折射出这样和那样的原因,我认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实现对政法队伍的严格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责任心不强,不愿管,任其自生自灭;有的自身要求不严,自律意识和表率作用不强,不敢管,就是管了,干警也不服气;有的不实事求实,不遵循规律,愿管、敢管不会管,管不到点子上,越管越乱。虽然现实中上述原因不是各级班子的主流,但在某一时期、某一方面或某一个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表现。因此,转变工作作风首先要求各级班子及成员转变作风,不但要有对党、人民的事业和每一名干警很强的负责精神,解决想管、愿管的问题,更要有管理队伍,带好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本钱,做到善管、会管,而且要管好,管出成效。 二、管好思想,在根本上管住干警,带好队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在当前人们法制观念增强、思想多元化、人生观、价值观多样等复杂情况下,干警的思想同样会受到来自各方因素的影响,加上社会、家庭、受教育程度、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个人正确的理想和正当的追求同样也会不断反复,甚至会出现反面。在这种背景下,管好每名干警的思想实质不易,需要下大力气,深功夫。一是深入开展普遍的集中教育。通过输送大量的正能量来抵消负能量,最大可能的消除、缓解负面冲击,筑牢广大干警的思想防线。二是广泛开展知干知警活动。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每名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变化,知道每名干警想什么、想干什么、有什么困难和诉求等,采取“扯扯袖子、拍拍肩膀”等方式,随时随地的答疑解难和思想鼓动,化解思想疙瘩,搞好经常性的思想引导,把政治思想工作做经常、做扎实。三是深入开展从优待警活动。从严治警,故然是管警带队的重要方面,从优待警、关爱民警同样是带好队伍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及光荣传统。我们应该在看到新时期社会矛盾凸显的情况下,政法系统各部门都在超负荷运行,每名干警都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工作责任,思想压力大、身心健康甚至达到了极限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干警一直以来面临着本人又无法解决的诸如住房难、看病难、家属就业难、子女入学入托难的“四难”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分散干警的精力,很可能影响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影响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因此,带好队伍单靠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等行政是不够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爱护干警、关心干警,舍身处地的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为干警创造出良好的栓心留人环境,使每名干警思想上不“抛锚”、不“走神”,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部自觉行动。 三、从严治警,在制度机制上管住队伍。严格的行政管理是从严治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必须建立在科学、经常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而科学、经常要有严格的制度和良好的机制作保障,有了良好运行机制,才能做到科学,有严格的制度才能做的经常。经常性的管理要体现在全时全员上,一是内部要管严。在“8小时”内对所属干警要严格执行上班纪律,落实上班规定,坚持防止“松、懒、散”问题。二是外部管细。在干警休假(轮休)、节假日(周末)、出差等时期,除强调自我约束外,要发挥人民群众等外部的监督作用,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三是特殊情况管实。在干警出勤、办案等执行任务时,要有干部带队,分片包干,每个执勤小点要有干部党员实施管理,必要时在执勤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实施组织管理。把各类方案定细,各项管理措施定实。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是政法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请介绍一下制定这个文件的主要考虑? 答: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队伍是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政法队伍的总要求。2016年4月17日,***总书记就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4月25日,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对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政法战线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突出问题的整改、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政法队伍在思想观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管理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少数政法干警理想信念不坚定、专业素养不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政法机关职责任务的完成。 早在1999年,中央就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对指导一个时期的政法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17年过去了,国际形势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结构发生新变化,政法工作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政法队伍提出新的时代课题、赋予新的历史使命。面对形势任务新变化、党和人民新要求,政法队伍建设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研究制定新的文件,为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科学指南。 《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政法战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政法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履行政法机关职责使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问: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在理想信念上应当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此,《意见》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政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是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政权的重要力量。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意见》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贯穿始终,强调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培育和践行政法职业精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持续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定期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把政法职业荣誉制度纳入国家荣誉制度体系,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政法干警常态化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问: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政法干警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此,《意见》提出了哪些路径? 答: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立身之本。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安全和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要履行好职责使命,必须大力推进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政法干警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专业履职能力。 《意见》着眼于敢担当、打得赢,明确要求提高政法干警四个方面的能力。通过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广泛开展轮值轮训,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全面推行青年政法干警业务导师制,建立岗位业务咨询和顾问制度等,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通过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健全以案释法制度,鼓励政法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和岗位锻炼成长,提高群众工作能力;通过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政法机关,促进科技人才、信息技术与政法业务深度融合,提高科技应用能力;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制度,完善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升互联网时代政法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 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意见》一方面提出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执法司法规律的政法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另一方面,不拘一格聚人才,完善特殊职位招录政策,制定政法专门人才差别化管理办法,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专门人才奖励制度,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人才特聘制度等。 问:政法干警只有做到刚正不阿、清正廉洁,才能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意见》有哪些考虑? 答:《意见》着眼于政法队伍肩负责任重、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按照从严管理的思路,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等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措施。 比如,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职责权限;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等。 问: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意见》对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有何要求? 答:政法领导班子是队伍的引领者,是政法系统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带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是关键。《意见》着眼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要求把忠诚可靠和知法懂法作为政法领导干部任职的必备条件,选好配强政法领导班子,从严管理政法领导干部,加强培养锻炼,提高政法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具体措施有:制定符合政法职业特点的干部考核办法,注重考察政治品格、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对政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的管理;严格执行地方各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厅局长易地交流任职制度,推动政法领导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锻炼等。 问:近年来,政法干警在执法工作中受伤牺牲的情况时有发生,暴力妨碍执法、伤害干警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加强政法队伍职业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意见》有何相应举措? 答:政法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近年来,仅公安机关年均就有400多名民警牺牲,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政法干警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需要给予关爱的人群。 《意见》针对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下降等问题,围绕激发政法队伍内生动力,明确了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导向,对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增强干警履职安全感等提出了政策措施。 比如,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落实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落实政法干警带薪年休假制度,完善政法干警疗养制度,切实保障政法干警休息权;健全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人员身份保障制度和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问:对推进《意见》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有哪些要求和考虑? 答:鉴于《意见》中许多政策措施需要由中央有关部门协调落实,中央政法委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各级党委政法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分工实施办法,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进度安排。对《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建立政治督察制度”、“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探索实行荣誉退休制度”、“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政法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等具体措施,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先行先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广大政法干警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全面掌握《意见》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同推进政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警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意识,推动政法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把学习贯彻《意见》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创新**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促进政法队伍长远发展。 中央政法委将适时组织《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政法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源泉,是政法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政法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法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必将对政法队伍的长远建设,政法干警能力的提升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现状及特点 从我区实际情况看,近年来,政法文化建设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政法机关初步确立了政法文化理念,各项管理制度日臻完善,政法机关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政法机关对文化建设的认识在加深。政法机关在发展中已经充分认识到,政法文化是政法机关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培养政法机关精神的需要,也是塑造政法机关形象的需要,更是提高政法机关整体素质的需要。因此,政法机关都从自身实际出发,确立了“用文化凝魂、靠学习聚力”的理念,如公安局开展了定期组织干警集中培训活动,检察院面向全国开展了楹联征集活动,法院开展了读书活动,司法局开展了“读经典写心得”主题活动等,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政法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增加。政法机关都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建设各具特色的机关文化,如:公安局经常性地开展篮球比赛、岗位练兵大比武等文化活动;检察院在每年的“七·一”、“十·一” 之前都组织乒乓球比赛、篮球赛、书画展、演讲比赛、演唱会等形式的文体活动;法院和司法局在楼道内悬挂了经典的格言警句,营造了深厚的文化氛围。文化建设的投入,极大的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有效增强了干警的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机关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在提高。政法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政法机关开展文化建设都能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政法委每年牵头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2010年出台了“强素质 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意见,20**年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干警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政法文化建设,政法干警冷横硬推、耍特权现象明显减少,执法办案水平显著提高。 (四)政法机关的群众工作水平在提升。政法机关在贯彻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工作,如: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检察院为所包村居解决“出行难”、“吃水难”问题,为困难户捐款捐物1万余元。除此之外,政法机关在干警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组织参与“扶贫助学”、“慈心一日捐”、“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政法机关的社会形象得到很大提升。 我区政法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对政法机关健康发展以及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从整体上看,全区政法文化建设还缺乏整体规划,文化建设思路还不够系统,文化建设目标尚不够明确。 二、下步打算 通过实施政法文化建设,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 政法机关,使干警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要加强政法文化建设,主要做到四个“围绕”。 一是围绕政法文化建设,强化宗旨信念,增强队伍战斗力。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法文化,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加强政法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文化陶冶情操、凝聚警心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政法文化环境。大力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实践,更加坚信坚定地理想信念才能指引我们战胜眼前的困难、应对复杂的局势。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真正触及到灵魂,达到升华精神的目的。 二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法工作,提高队伍服务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政法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真组织群众观点教育,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过程,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回访等联系群众机制,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依理表达诉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和谐警民关系就在眼前,把政法工作牢牢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三是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从严治警,打造政法铁队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左右,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体现出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同时,注意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坚持从严治警,以铁的决心执行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全国政法队伍】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精选11篇)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调研报告范文 调研报告的范文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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