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招生】四川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教育教师培养新模式,教育部于2023年起开始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工作部署与要求,我校于2025年开始启动“国优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工作。
一、“国优计划”专项简介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优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不少于26学分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通过“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二、招生对象与选拔方式
选拔理想信念坚定、乐教适教、专业基础扎实、科学素养突出的理工门类专业学生。选拔方式分为推免选拔和在读研究生二次遴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两类,具备高校推免资格的2025届本科理工类专业毕业生自愿报考我校“国优计划”研究生,经学院推免考核合格后,在招生限额内择优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具有理工门类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好的科学素养,且具有从教潜质,有志于投身基础教育的学生。
(六)选择“推免选拔”方式报名的,需符合我校招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能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四川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计划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30人,具体招生学院和招生专业见附件。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学生申请和参加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推免报名与考核程序
1.申请程序
所有申请该专项的考生,请登录四川大学研招网预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scu.edu.cn/xly/login/)(预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14日),同时还需通过国家推免服务平台报名,并按照各招生院系所报名须知提供所需各项材料。
2.考核时间与要求
“国优计划”研究生选拔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请查看我校研招网(https://yz.scu.edu.cn)以及招生学院网站(https://yz.scu.edu.cn/contact/yxs )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通知。
面试考核按照“国优计划”培养要求,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科学精神与从教潜质,以及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低于满分60%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或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
总体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成绩考核均合格,将依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确定“国优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六、培养模式
(一)课程学习
1.本学科(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
按照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在研究生培养期间修完规定的课程。
2.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习
联合合作师范院校开设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包括不少于 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内容,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
推免录取为“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可在大学本科学制最后一年,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提前修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
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实践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教育实践学分。
“国优计划”研究生本科阶段选修教师教育课程所获学分计入“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相关模块课程学分。
(二)教育实践指导
依托合作的省内知名中小学校建立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教学,强化师范生专业素养培养与教学基本功训练。
(三)学位论文指导
1.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指导
由学校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导师,按照研究生培养要求,对“国优计划”研究生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
由合作师范院校教育硕士专业的导师,以及中小学师德高尚、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名师和教学骨干共同组成“导师组”,对“国优计划”研究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进行指导。
七、激励政策
1.教师资格免试认定
“国优计划”研究生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政策。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支持专业发展
学校协同有关主管部门推动落实教育部“国优计划”关于从教激励的有关规定,建立从教毕业生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开辟从教服务“绿色通道”,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到中小学任教;支持从教的“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修完且通过认定完成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教育实践),并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和方案设计报告等形式。
九、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四川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川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举报受理渠道: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028-85406035;email:scuyz@scu.edu.cn。
联系方式:详见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附件:四川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
四川大学2025年“国优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 |
201 | 数学学院 | 070100 | 数学 | 5 |
202 | 物理学院 | 070200 | 物理学 | 3 |
203 | 化学学院 | 070300 | 化学 | 5 |
204 | 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5 |
302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303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081100 140500 | 电气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 3 |
304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 | 081200 083500 1405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 3 |
305 | 建筑与环境学院 | 080100 081400 083000 083300 | 力学 土木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城乡规划学 | 3 |
备注: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学生申请和参加考核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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