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简章】2025年浙江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培养目标是为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等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浙江海洋大学是自然资源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浙江海洋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遵循“与优势学科建设相融、与公共管理实践相通、与涉海人才需求相符、与强国强省战略相依”的发展思路,对接我国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公共部门尤其是涉海公共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和海洋意识,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相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
01.行政管理
探索公共事务和公共组织管理活动规律,为公共问题的解决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提供科学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行政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行政管理体制与改革研究、公共组织管理与发展研究、比较行政管理研究、海洋行政与法治等。
02.公共政策
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和方式,促进公共政策行为优化、公共政策系统完善,提高政策制定质量和政策执行效果。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政策的理论与方法研究、比较公共政策研究、国际公共政策研究、中国公共政策实践与理论创新研究、沿海区域公共政策研究等。
03.海洋资源与环境管理
立足于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海洋资源集约利用、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生态保护为导向,聚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海洋资源管理政策与技术、海洋科技创新与政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等。
04.城乡公共治理
以行政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社会科学理论和方法与技术手段,研究城乡发展中的公共问题并致力于实现城乡融合、基层善治。主要内容包括城市规划与管理研究、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研究、城乡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研究、城乡社会组织研究、城乡数字治理研究等。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考基本信息及代码
1.招生/报考单位:10340浙江海洋大学
2.报考院系:008经济与管理学院
3.一级学科(类别):125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
5.学习方式:(1)全日制;(2)非全日制
6.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
7.是否接收退役专项:是
8.全日制拟招生人数:20
9.非全日制拟招生人数:23
注: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5年9月底前有效。
六、初试
(1)考试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2)考试科目二:204英语二
其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统考,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公共管理专业能力(面试)、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测试(面试)、外语测试(面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的要求,报考浙江海洋大学MPA项目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的加试科目为《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基础》。相关工作将与复试办法同时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十、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十一、培养方式及学制
1.培养方式
浙江海洋大学MPA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不脱产在职学习,采取周末学习、集中学习和实践基地现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学制
浙江海洋大学MPA研究生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十二、学费与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2.奖助体系
浙江海洋大学MPA项目设有多项奖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项: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王成海奖学金;
(5)海燕奖学金;
(6)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
(7)“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浙江海洋大学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最低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毕业且符合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经由本人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浙江海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执行。
十四、报考咨询
01.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教学楼303办公室
电话:0580-2261307、18868005753(张老师),19518062991(张老师)
E-mail:zjoumpa@zjou.edu.cn
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gxy.zjou.edu.cn/
微信公众号:经事经声
02.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行政楼212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
电话:0580-8180690,2261673;18957215337
E-mail:zjyzb@zjou.edu.cn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yzs.zjou.edu.cn/
十五、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硕士招生简章】2025年浙江海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硕士招生简章 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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