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通知单】深圳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我院自办班、相沟通、合作助学各有关考生:
我院现接受深圳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管理(现代企业管理课程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现将通知如下,请有关考生仔细阅读,严格按要求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一、申请条件
1.仅限2024年6月申请毕业的本科学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对课程平均分无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已提交审查,且评定结果为符合申请学位要求。
3.学生在读期间英语成绩满足以下情况之一:
①2021年及以前参加广东省学位英语统考成绩合格(报考院校为深圳大学);
②2022年起参加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并且成绩合格;
③2022年起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成绩合格(60分或以上)。
④2022年起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或以上,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⑤2022年起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笔试成绩合格(60分或以上)。
4.成绩查询方式
①2021年及以前广东省学位英语统考成绩查询网址:
https://ehall.szu.edu.cn/jwapp/sys/crwycjcx/entrance.do?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查询结果截图保存,后续环节上传提交)。
②2022年起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成绩查询:微信小程序“深圳大学成人本科学位外语” (查询结果截图保存,后续环节上传提交)。
③PETS、CET、WSK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neea.edu.cn/PDF电子版成绩单下载保存,并在后续环节上传提交。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次学位申请采用系统提交申请+现场提交材料两个步骤进行,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成功提交申请后方可来现场办理。未按规定在系统提交学位申请的考生,我院不受理其提交的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系统提交学位申请
1.系统提交申请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月11日(共4天)。
2.学位电子数码照片摄像要求(请下载附件一查看)。
3.系统提交申请方式:
手机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大自考”,点击“学生服务”→“个人中心”,输入姓名或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后在页面左侧菜单栏点击“学位申请”,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申请。
电脑端:登录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首页(https://cce.szu.edu.cn/)点击“自考管理系统”,输入姓名或准考证号(初始密码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进入系统后在页面左侧菜单栏点击“学位申请”,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申请。
(系统提交申请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5-82113089,11月8日-11月11日9:00-11:30、14:00-17:30)。
第二步:现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17日9:00-11:30、14:00-17:30(共4天)。
2.提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8号深圳大学罗湖校区A810。
3.提交材料清单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1:1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复印件两份(1:1复印,黑白、彩色不限)。
(3)考生信息简表一份(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4)承诺书一份(文末附件二,承诺书需打印后手写签字)。
(5)学位英语成绩单(含PETS、CET、WSK等学校认定的合格外语成绩)。
(6)蓝底纸质彩照一式两张(大一寸:33mm*48mm),注意:提交的纸质彩照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背面用圆珠笔写好专业、姓名、自考准考证号(用透明小袋子装好)。
4.考生提交纸质材料时,需复核学位申请表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确认签名。
请相关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纸质材料,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学位申请,我院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三、学位授予与领取证书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同意授予学士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预计在2025年1月中旬颁发,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出示经公证处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具体领取时间以学院官网最终通知为准。
四、特别说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本批次授予学位的考生论文预计将于2025年7-9月提交至教育部论文抽检平台,届时若需补充提交论文抽检相关材料,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积极配合。若因不按时补交所需材料,造成学位被撤销的,责任自负。
2.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3号)文件精神,成人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本批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作放弃学士学位,我院后续不再受理此类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
附件一:摄像要求.docx
附件二:承诺书(无犯罪记录).docx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部
2024年11月5日
以上就是【懂先生】有关【自考通知单】深圳大学2024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自考通知单 学士学位申请表 深圳大学自考网 相关文章。相信一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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