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预计计划名额预计为13人,全部用于全日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郑重提醒:
1.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我校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动画学院、中国动画研究院、数字媒体学院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报考点报名,“报考点”需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因报考点选择错误造成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上述第2条院系以外其他院系的考生需根据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须仔细阅读相关报考点报名要求,未按相关报考点要求报考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凡报考我校报考点“1150”的考生须仔细阅读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电影学院报考点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通过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必须按照相关院系要求于10月15日前将报考材料发送至相关院系(具体要求、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查看附件招生条件要求),未发送报名材料或10月15日后发送报名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初试资格;
6.我校今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7.我校学术型硕士本年度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二、生源范围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 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CSSCI 来源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备注:请考生将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拍照或扫描以压缩包的形式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yzb@bfa.edu.cn,压缩包文件命名规则:身份证号 姓名 何种期刊遴选体系,例如:111111111111张三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 报考文学系、导演系、表演学院、摄影系的考生须符合该院系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 报考该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在我校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见附件),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2. 考生在报名时请注意:凡符合在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要求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https://www.bjeea.cn”网站中的“研考研招”专栏相关通知内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其他省份报考点考生须关注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
4. 有关“网上确认”要求与统考生要求一致,符合我校报考点要求的考生须参加网上确认。
5. 我校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将执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五、学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参见《北京电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毕业生就业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所有考生户口不转入录取单位。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录取单位,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原则上人事档案可转入录取单位。
2. 就业问题。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3. 派遣问题。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 升学问题。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七、其他
(一)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以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提醒: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将我校研招办电话010-82283407设置为可接听号码。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北京电影学院研招办咨询邮箱:yzb@bfa.edu.cn
附件(点击下载):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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